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基金会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要方法,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工作方式,树立基金会的质量文化,规范各项目治理,保障基金会的质量与运营工作相辅相成,不断提高质量与效率,并推进基金会的良性运作与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的各业务活动。

第三条职责:  

(1) 确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向与规划。

(2) 根据质量标准、项目管理办法等进行质量核查,整理分析并形成质量核查记录。

(3) 定期汇总基金会质量管理情况,跟进质量管理与整改工作。

(4)其他与质量核查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核查方式:

1、质量控制(QC)(第一层控制):按照项目管理的定义与要求,项目组对其运营的工作实施自查,具体工作由各业务组自行定义并形成记录。

2、质量保证(QA)(第二层控制):由质控部委任质量保证人员对项目运营和管理的工作进行抽查,质量保证人员定期按照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本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核查项对项目运营进行质量核查,将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并形成QA核查结果,各项目组人员根据报告所列问题及建议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QA负责跟进整改情况,以此保证项目质量。

3、质量稽查(第三层控制):是指独立于QC与QA之外的质量核查工作,也是质量管理工作中最严格的核查方式,形式多样、随机、临时、不固定周期,包括不限于资料核查,人员访谈、实地抽查等。质量稽查作为质控部的特殊工作方式,如发现问题,依据本制度、质量标准和项目管理办法将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

第五条项目质量抽查工作的实施流程(如下图):

第六条以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质控部所有。

第七条 本制度经第二届第九次理事会审核通过,于 2018 年 1 月 1日起实施。